佛山顺德区勒流劳动合同签订未到期被公司解

  • 发布时间:2024-03-25 13:18:36,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1日(距今420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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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顺德区勒流劳动合同签订未到期被公司解除应该怎么赔偿?

律师咨询电话:(梁律师),QQ号码:。问:劳动合同签订未到期,被公司解除应该怎么赔偿?

律师回答:

1、依据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依据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充: 补偿金与你的工龄(应该说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关,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没有任何依据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广东劳动纠纷向哪些部门投诉咨询律师团队地址:广州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a.佛山地址:佛山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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