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南山宝安福永注册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差别

  • 发布时间:2018-02-07 00:00:00,加入时间:2017年02月24日(距今265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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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与公司是有很大的不同之处的,但是很多人对此没有太清晰的认识,那么,天恒信的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大致有以下几点:

1、公司为法人,有永久延续性。而合伙则不是法人。

2、公司与其成员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合伙企业与和各合伙人相互依存,资产和义务互通。

3、作为法人,公司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合伙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合伙的财产是合伙人共同所有的。无限合伙的合伙人互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需要担负无限责任。

4、公司的行动准则是公司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凡接受该大纲和细则的人,可通过持有股份而加入公司,成为公司的成员。但除董事、经理外,公司的成员并无经营权。各合伙人之间是通过合伙合约联接起来的,没有各合伙人的同意,第三人不能加入合伙。各合伙人(除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外)都能代表合伙和其它合伙人经营业务。 

5、公司成员的变动一般不会影响公司的存续,但无限合伙的成员或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的存亡、变动会导致合伙的解体。

6、公司的股东并无保守商业秘密和负竞业禁止的义务,也无绝对信义责任。而合伙人之间则应相互忠诚不欺;

7、公司所负责任的债务,可向该公司追讨,其权利也只可由公司出面执行。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可由合伙的债务被债主直接追讨。

8、公司的成员,不视为公司的代理人,不可使公司因其行为受束缚。合伙人可随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外人订约,向外借债。

以上就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区别,希望能对各位创业者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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