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 在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 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4. 有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是指在外方全体投资者中出资数额最多且占全体外方投资者出资总额的30%以上的出资者。
申请材料
(一)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申请表
(二)项目建议书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专用表格
(四)中方投资者的有关材料
(五)外方主要投资者的有关材料
(六)外方其他投资者的材料
(七)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