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专用提升机的操作规范:
1、建筑物或构筑顶面支撑悬挂机构处的承载强度不得低于 1500 kg/m2。如悬挂机构 由顶面预埋件承受时,预埋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3。
2 、提供吊篮使用的电源必须是 380V,三相五线制接地电源。
3、距高压线 10M 范围内严禁使用吊篮。
4、在雨、大雾、大雪、及风速大于 10.8m/s(相当于阵风 6 级)的恶劣气候环境下, 严禁吊篮升空作业。
5、 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或通道时,必须在吊篮下方设置警戒线或安全廊,并设 置明显警戒标志和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6、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内应清除各种突出物或障碍物,固定突出物或转角处应设置明 显警示标志,施工期间严禁开启外开窗户。
7、 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照明,照明度应大于 150LX,并在施工范围设置 警戒信号灯。
8、在雨、雪天或腐蚀性环境中施工时,应做好作业人员、安全装置、电气箱及钢丝 绳、生命绳的防潮、防水和防腐蚀等防护措施。
9、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 熟练掌握设备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和要求, 达到应知应会要求,在当地部门办理吊篮操作证以后方能操作设备。
10、吊篮应有专人操作,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擅自操作吊篮。
11、 作业人员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上的自锁器应扣在单独牢固的, 固定在建(构)筑物上方的悬挂安全绳上,安全绳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具有三证 的合格产品,安全绳使用时,与建筑物要弹性接触,防止磨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