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专家代理离婚广州专办离婚案律师免费咨询

  • 发布时间:2017-11-18 11:03:11,加入时间:2011年09月14日(距今500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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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哪类房产不能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等待当事人取得房屋完全所有权后,仍有争议的另行起诉。

此类房产一般包括:1、期房一般不能分割,离婚是对于期房的处理,只能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只有在开发商交房并取得产权办理过户后才可进行房产分割。2、以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的房产,离婚是不能分割。以子女名义购房,产权人只能是子女,房屋产权并不因该未成年子女归夫妻其中一方抚养而归夫妻一方。3、用他人身份购房,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以他人身份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将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4、买二手房未过户的,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房的分割,多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能分割。5、买一手房,虽然已经交楼并使用,但产权证未能办理的。由于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对于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法院不宜判决房屋归属。5、受赠与、继承未过户的房产也不得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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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所简介: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选址于广州市中央商务区(CBD)——选址位于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能尽享中心区丰富完善的市政、文化、商务配套资源,视野开阔、环境优雅、交通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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