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纠纷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职业宣言:关注民生 服务社会! 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热线电话: QQ:
温馨提示:差之毫厘谬误千里!
拆迁时违建可以得到补偿吗? 详细说明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在征收实践中,被征收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经过审查后,发现其没有取得产权证书,则会被确认为违法建筑。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权利人”不能提供有关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许可证明,或者其所提供的规划许可证明与实际建成的房屋不一致的,亦会被确认为违法建筑。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联系人:王金和律师
手 机:
邮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