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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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是如何界定的?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另外,发明人、设计人只能是通过自己的智慧完成发明创造的自然人,法人可以成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主体,但不能作为发明人和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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