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业部颁发的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需要办理农业部进口登记证的饲料范围包含:
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向农业部申请进口登记,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境外企业申请进口登记,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京元瑞环专业代理办理饲料进口登记证
申请进口登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符合生产地和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
生产地未批准生产、使用或者禁止生产、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予登记。
申请流程:资料准备-我司翻译,编写,汇总,指导-我司网上申报-我司递交书面资料-书面审核通过供货商需要准备样品复合检测-我司配合样品检测指导-检测合格后-农业部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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