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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瑞研究员也针对商标法23条和56条的规定,重点讲解了注册商标在商品使用上没有扩展空间的规定为刚性原则,即使是在类似商品上长期、稳定的使用,也应予以取消。张玉瑞研究员还引用了欧盟、美国,日本商标法的相同规定,说明中国商标法此项原则与国际相关条款上的接轨。
李顺德研究员深入阐述了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为禁用权,涉及到保护问题时,如果超范围使用,是违法行为。他强调,关于类似商品问题,商标法第23条和56条的规定非常清晰。
据悉,随着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扎实推进,2016年我国商标申请量同比增长28.4%,增速较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网上申请显著增加,共有300.1万件,占申请总量的81.3%,所占比重较2015年提高12个百分点。至2016年底,商标有效注册量达1237.6万件,每万户市场主体商标拥有量达1422件,比2015年底的1335件增长了6.5%。商标质押登记总量快速增长,2016年办理质权登记申请1410起,同比增长20%,帮助企业融资649.9亿元,同比增长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