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父亲,是一家程序开发公司的高级工程师,2012年9月,他因公到某市出差期间,一日晚在旅馆突发脑溢血,迅速送当地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请问出差期间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呢-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公司认定的问题。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第8条,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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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您提出的情况,您朋友的父亲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因为脑溢血是一种突发性疾病,他具有这种病史,随时有发生的可能,并非外出才会导致。且突发脑溢血是在旅馆里,并不是发生在出差途中的飞机、火车等旅途工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