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 号: 刘妍
实际上,驰名商标认定仅仅是解决商标侵权或注册争议的手段及其程序,它纯粹是一个法律概念。驰名商标的立法目的在于给予其比普通商标更宽的保护范围、更强的法律效力,甚至更多的行政保护,以克服普通商标保护不足的局限,从而更好地解决商标注册、商标侵权以及相关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争议。
然而,作为一个商标法上的法律术语,驰名商标在我国却几乎变成了耳熟能详,家喻户晓的名词。曾经较长一段时间,中国企业甚至主管部门对驰名商标的认识远远超出驰名商标的法律本意,在观念认识上,驰名商标演变为企业的一种荣誉称号;在认定渠道上,把司法认定作为获取驰名商标的有效捷径;在宣传使用上,驰名商标演变成企业的一种营销工具……诸如此类,我们称为驰名商标异化,即一些企业(商标所有人)在驰名商标认定的目标、途径和结果上,采取各种行动和策略来背离或偏离驰名商标立法目的或权利本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