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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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讼主体资格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状态的审查
(一)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1、除专利权的共有人之间明确约定由部分专利权共有人提起诉讼外,专利权的全部共有人应当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诉讼。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诉讼。其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取得专利权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专利权人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受赠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记载上述权利转移事项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4、专利权人为公司的,在公司分立、合并、更名后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记载上述权利转移事项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基本信息和权利状态
1、专利权的基本信息和权利状态一般记载在专利证书中,如果专利证书与专利登记簿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为准。
2、在案件审理中,如果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生了权利主体变更或者被告、第三人对专利权主体、权利有效状态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原告提交专利登记薄副本。
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外观设计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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