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假冒食品罪律师、广州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辩护律师

  • 发布时间:2017-08-09 10:50:46,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418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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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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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属于食品吗­工商部门应该如何监管­

答:保健食品的概念,根据GBl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保健食品属于食品。保健食品具有食品性质,如茶、酒、蜂制品、饮品、汤品、鲜汁、药膳等。所以保健食品属于《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其他三类都不属于《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对于保健食品市场工商部门如何监管,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保健食品的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行为依法处理。而对于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或销售宣传材料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第五十条规定,也应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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