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险享受条件,广州生育津贴代办,广州社保代缴

  • 发布时间:2017-08-17 10:06:41,加入时间:2014年03月19日(距今410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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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现生育第二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请问可以享受生育保险里的报销等待遇吗-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因此,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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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州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看看下面简单的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规定的假期天数

(一)参保人生育假期

顺产的,98天;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另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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