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许可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目录序号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二、全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操作证(质监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划分:
特种设备相关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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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初中以上学历,男不超60周岁,女不超55周岁;
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历复印件一张(毕业证或户口本)、白底2寸照片4张,单位集体报名需在安全教育实习证明上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