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2、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3、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办理资料:
1、开业申请书(准确表述申请开业的经营范围);
2、相应类别的开业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窗口领取填写);
3、企业筹备情况简介(包括经营项目、经营场所、经营业主、职工人数、经营规模等情况);
4、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5、企业章程;
6、验资报告、有效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
7、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8、驾驶员从业知识考试合格证明或《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9、办公及经营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如系租用场地,提供租期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有货物堆场的,还必须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10、异地运输企业到广州申请开设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交所在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有需要的可联系佛山市就事好会计事务有限公司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