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纠纷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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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常见的法律问题
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
就目前来说,直接对公共利益的范围进行界定还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它涉及多方面利益的平衡问题。这也是为什么立法到现在对公共利益具体范围不明确进行界定的原因。因此,笔者认为,在立法上,可以采取排除法间接的对公共利益的范围进行界定。具体地说,就是法律上明确规定商业金融业等用地不属于公共利益用地。在实践上,法院对于这类案件应当明确认定为非公共利益用地,并且把举证责任倒置。这一点,《 人民法院公报》2004年第4期有一个案件是“宣懿成等18人诉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争议案”,该判决书中,法院把公共利益的举证责任归结于被告,并且认为公共利益证据不足,并且也没有把商业金融业用地认定为公共用地。在规划上,我们也可以根据规划图上的用地性质来认定是否属于公共利益用地
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评估问题。
房屋评估,是房屋拆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房屋评估报告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房屋补偿价格。因此,房屋拆迁必然要涉及到房屋评估的问题。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也应当与城市房屋拆迁一样,确立被拆迁人对评估机构的选择权。这是公平评估的程序保障。同时,还应当由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每年公布房屋评估的重置价格标准,供评估机构作为评估时的依据。同时,还应当对评估机构的资质,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程序的基本要求等作出规定。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纠纷的背后,说到底是利益的争执。由国家制定统一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法,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以及政府的权限作出明确的规定,平衡被拆人的个人利益、开发商的利益和政府利益,既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又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减少拆迁纠纷,使拆迁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这是我们的共同愿望。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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