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二手房办案律师债务纠纷房勿买!

  • 发布时间:2017-09-08 10:46:23,加入时间:2015年04月20日(距今3711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越秀区
  • 公司:冯海龙【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冯海龙律师,手机:18603091133

//免费咨询\\冯海龙律师(186 0309 1133)广州荔湾二手房律师,房产纠纷法律专家,熟悉二手房纠纷、商铺纠纷的司法办案流程,办法多思路广,经手办案赢率高,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房地产市面上有部分低价二手房源的出现,那是由很多因素促成的,例如证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或者是存在债务纠纷的房屋业主想尽快脱手获得流动资金等等,即多数是事出有因的,我们建议打算下手的市民应该先弄清楚为什么价格会这么低,要知道任何的优惠、便宜都不可能是白送的,这其中必有内因,购买这类房须谨慎。而一些投资客在知道卖方存在债务纠纷问题的情况下,还是愿意以明显低价购买对方的房产,这样的交易行为存在极大的风险。一旦债权人发起诉讼,买卖合同就可能会被取消。又或者可以这样说,债务人若低价转移财产,交易可判无效,这就是风险所在。另外,《民法》第58条也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如果明知对方有债务等民事纠纷还低价购买其房产,会被认定为协助他人恶意转移财产。何为低价房源?广州荔湾二手房律师冯海龙介绍,房子的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70%,则会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转让。打个比方,市面上100万元的房子,买方以低于70万元的价格购买,属于明显不合理的低价,那么诉讼时就有可能会被法官认定为低价房,这样的房屋就有被退还的风险。我们建议市民在买房过程中,一是要参照市场定价格,房子如此便宜是出于什么原因?要了解清楚。可以从各方面了解房东有无债务纠纷或信用问题,二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债务纠纷问题,避免惹上麻烦,总之购买便宜的房子要特别谨慎。

二手房纠纷,就找冯海龙律师!冯律师欢迎广州,佛山,深圳,珠三角的当事人来电咨询。手机号:186 0309 1133 :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