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积分入户2017申请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通过受理窗口和网站两种方式申请(网上申请需到现场确认),申请人原则上向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无自有居所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经审核,确认申请人具备基本条件的,接受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
资料移交
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于2个工作日内将资料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资料初审
各相关审核职能部门收到需审核的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评分。
资料复审
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确定入户候选人员名单(积分达到100),提交辖区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核查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核查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分数查询
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资料10个工作日之后,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查询复审结果和最终积分。
名单公示
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资料初审、复审的审核情况,将符合入户条件申请人列为入户候选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动态实时公示7天。
发入户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于当天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