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就新一批SVHC候选清单的提案发起公众咨询。提案涉及9项物质,公众评议为期45天,将于10月20日结束。通过评议的物质将作为第十八批列入SVHC候选清单。
提案涉及的9项物质与用途
1、双酚A(CAS No. )
常用于制造聚碳酸酯、环氧树脂的硬化剂、加工PVC的抗氧化剂和生产热敏纸。该物质因具有生殖毒性已经列入第十五批候选清单,第十六批清单中又增加了其内分泌干扰属性。这次再提出需增加其内分泌干扰性(环境)属性,可见近两年欧盟国家对该物质关注度极高。
2、䓛(CAS No. )
尚未有REACH注册信息。通常不是有意生产,而是作为其他物质的组分或杂质。
3、苯并[a]蒽(CAS No. )
尚未有REACH注册信息。通常不是有意生产,而是作为其他物质的组分或杂质。
4、硝酸镉(CAS No. )
常用于实验试剂、生产玻璃和陶瓷制品。
5、氢氧化镉(CAS No. )
常用于实验试剂、制造电气电子和光学设备。
6、碳酸镉(CAS No. )
常用于pH调节剂、水处理产品、实验试剂、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
7、四氧化三钴,其中氧化镍含量≥0.1%
(CAS No. )
常用于实验试剂、pH调节剂、水处理产品、半导体、聚合物和涂料产品。
8、得克隆[包括所有反式和顺式异构体及其组合] (CAS No. --)
常用作非塑化型阻燃剂、胶粘剂、密封剂和粘合剂。
9、1,3,4-噻二唑烷-2,5-二硫酮,甲醛和4-庚基苯酚的支链和直链(RP-HP)的反应产物[4-庚基苯酚,支链和直链含量≥0.1%]
(CAS No. --)
常用作润滑剂和润滑脂中的润滑剂添加剂。 转载至限用物质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