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厂房拆迁律师、清远市厂房拆迁律师、清远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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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名厂房拆迁、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补偿专家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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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应该这样签!

在拆迁过程中,很多人以为一旦拆迁双方对补偿额达成一致,签了字就大功告成了。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怎样审查和签订补偿协议极其重要。下面盛廷律师就来教大家如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01

审查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合法: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协议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

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

02

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是否明确:

绝大多数被拆迁户都是缺少法律知识的,更是不懂关于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知识,导致签订的协议主要条款不明确,给协议的履行增加很多困难。

协议的主要条款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应当具体明确。例如: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问题。第二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要明确约定。第三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协议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协议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03

违约责任如何约定:

一般来说,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协议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协议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尽早的履行协议。

04

协议的履行程序如何约定:

拆迁人应当先进行安置补偿,然后才可以要求被拆迁人腾退房屋。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协议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支付拆迁补偿款,有的项目甚至是要求先腾退房屋,然后才把拆迁补偿协议交给被拆迁企业和支付拆迁补偿款。这两种情形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曾经有一位企业客户来咨询律师,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这家企业和政府关于所有的补偿条件都已经谈妥了,企业也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了,但是政府以补偿协议需要上级审批但项目等不及为由,要求企业先行拆迁设备和厂房,并保证待上级批准后会将拆迁补偿款和协议一起给企业。企业拆除设备后,政府却告知,项目规划有所变动,暂时用不着企业这块地了。因为没有拆迁补偿协议的保护,企业自行拆除设备的损失经过几年的交涉,不仅得不到解决,甚至至今连明确的赔偿数额也确定不下来,造成维权很困难。

05

注意协议中是否存在对被拆迁户不利的条款:

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审查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对其不利的因素,或不公平的条款。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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