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怎么办惠州专业刑事律师收费标

  • 发布时间:2017-09-19 18:16:44,加入时间:2015年03月18日(距今37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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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周律师。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在从事刑事法律实务的过程中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刑事法律领域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从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冲出证据重围,灵活运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独特的分析和辩护意见,使被告人化险为夷。

刑事案件法律知识: 
被刑事拘留怎么办?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涉嫌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本人或其家属可委托律师介入案件进行辩护维权,同时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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