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规模纳税人
1、可以到地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交的资料
(1)小规模纳税人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3)购货方或加工修理修配委托方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一次同一购货单位不含税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应提供购货方出具的购货(劳务)证明或双方购销(劳务)合同的原件,证明或合同必须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5)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使用发票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2)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
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以(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
(3)税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按3%(免税的除外)
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2)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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