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物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 发布时间:2017-09-21 15:30:29,加入时间:2016年11月15日(距今276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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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物业管理有望出现多种模式。前天,建设部总经济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来深讲解物权法。她介绍,《物权法》中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因此,未来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管理只是业主管理自身物业的方式之一。

随着物业管理师职业准入制度的实施,以及市场化程度的日益成熟,会产生业主聘请一个注册物业管理师作为“大管家”来实施统筹管理,而清洁、绿化等单项业务则聘请专业公司运作的模式。另外,还可以直接从社会上聘请专业公司配合业主自行管理等(如单栋楼宇)。这些模式对于实现我国物业管理形式的多元化,促进优胜劣汰,保障业主权益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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