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松岗怎么起诉我要起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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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区松岗怎么起诉?我要起诉一个人!

律师咨询电话:(梁律师)QQ号码:。(协议管辖,又称为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书面方式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协议管辖不同于选择管辖。选择管辖是指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协议管辖与选择管辖的区别在于:首先,选择管辖的前提是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选择的范围限于有管辖权的法院;而协议管辖赋予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法院。其次,选择管辖同其他普通管辖一样,只要当事人一方起诉即可引起管辖后果,不需要对方当事人同意;而协议管辖以双方合意为前提,当事人一方违背约定起诉,另一方可依据管辖权协议主张管辖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协议管辖的适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民事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2、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方式作出。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将协议管辖作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也可以在合同订立之后,诉讼发生之前订立书面协议。 3、协议选择的范围限于法律规定的五处人民法院,超出范围的约定无效。

4、当事人的约定必须是确定的和唯一的,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约定无效。

5、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由此来看,你属于一般管辖。应该选择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广东金牌状王律师代理团队地址:广州越秀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佛山办公室:佛山禅城祖庙33号百花广场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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