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征地纠纷律师、惠州市仲恺区征收拆迁律师

  • 发布时间:2017-10-14 16:13:05,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4184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岗顶丰兴广场
  • 公司:广东顶匠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王律师,手机:18802052186

广州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纠纷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职业宣言:关注民生 服务社会!       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热线电话:   QQ: 

温馨提示:差之毫厘谬误千里!

强制拆迁的必备条件

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强制拆迁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拆迁人应当是取得合法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如果委托拆迁公司进行拆迁,被委托的拆迁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被委托的拆迁公司不得转委托。

2.在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经当事人申请,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进行行政裁决,其中,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还应当提交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报告。

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行政裁决生效后,拆迁人已经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如果被拆迁人拒绝接受,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4.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只能是法院或者市、县政府,即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所在地的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也就是说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只能是市、县级政府或者法院。

5.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6.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联系人:王金和律师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 地铁:三号线林和西地铁D口
手 机:
邮 件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