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标准:
1.被评为深圳市“工匠之星”的,按照上级奖励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
2.经认定高技能二类可获得一次性2万元奖励;
3.经认定高技能三类可获得一次性1万元奖励。
申请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与龙岗区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劳动合同,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并实际工作满一年。
3.一类(深龙英才C类):获得深圳市“工匠之星”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二类(深龙英才D类):龙岗区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范围内,获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经我市行业组织技能人才评价、或企业特有工种鉴定(专项能力),获得高级技师层次评价的高技能人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下同)的在一线技能工作岗位,担任技术技能负责人,经专家评审达到高级技师层次相应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三类(深龙英才E类):龙岗区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范围内,获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经我市行业组织技能人才评价、或企业特有工种鉴定(专项能力),获得技师层次评价的高技能人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在一线技能工作岗位,经专家评审达到技师层次相应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申请材料:
1.龙岗区“深龙英才”认定与资助申请表
2.身份证
3.劳动合同
4.社保清单(打印最近1年以上)
5.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层次人才评价证书(非在我市参加技能考试获得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须参加并通过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6.个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等其他资质证明
7.属深圳市“工匠之星”的,还需提供获奖证书、奖章或奖杯(核原件,留复印件或相片)。
8.属于规上工业企业的、待专家评审的人选,还需提供证明其技能水平、所任职务及所在企业规模等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