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根据美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申请人向美国相关政府申请注册的过程。申请分为基于使用和意向使用。基于使用即已经在美国使用,申请时提交使用证据;意向使用即准备在美国使用,在该商标公告期结束后,申请人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供该商标的使用声明及使用证据,并且交纳相关费用。
如何
1、美国采用使用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在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商标在美国的使用。一般来讲,即使先使用者从未在美国注册其商标或后使用者先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先实际使用某一商标者有优于在后使用商标者的权利。当然,从商标保护的角度来讲,也不可忽视使用者的商标在美国联邦专利不,不商标局的注册;
2、根据美国目前适用的商标注册规定,在美国可以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商标;
3、美国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商标注册分为主簿和副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