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整改需求的客户可到我司进行商谈,直接和整改工程面对面交流,从而让您对我们的技术服务有更大更多的了解。不是我们做业务的说自己公司的整改技术有多好多好,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我讲的话是否具有真实性,而不要单凭价格来判断。首先我们面对需要整改的客户我们会根据客户的产品以及测试的数据来和客户分析具体不过的情况,影响不过的原因有哪些,然后根据问题点采取有效的方案进行整改
YDOE简介
美国联邦法规(10 CFR 430)已明定出:凡是进入美国市场的外接式电源供应器,都应达到最小能效等级:level IV且在產品上明确标示出。不仅如此,也强制要求製造商、品牌商向DOE提交两份重要声明文件。第一是產品达到联邦法规在能效要求的符合性宣告(Compliance
Statement),第二是產品的首次证书报告(First Certification Report),两份文件均须透过邮寄方式,递送至美国能源部(DOE,Department of Energy)。 文件准备需按照DOE公佈之格式填写,其中证书报告可委由第三方单位代表製造商/品牌商提交。文件上提报之资讯应涵盖每个单一型号的產品类别(product class)、製造商/品牌商名称、效能(%)、无载时功率消耗(W)及额定输出功率(W)。
标准依据:美国联邦法规:10CFR429和10CFR430.其中10CFR429规定了样品选用规范和报告规范;10CFR430规定了测试方法和符合性宣告规范,灯泡北美DOE强制性认证有哪些?
DOE法规是进入北美市场的强制性认证要求。
美国能源部(DOE)在2016年2月26日发布了“关于灯泡测试方法的法规提案通知(NOPR)草稿版”,提议发布针对通用照明灯泡(GSL,即GeneralServiceLamps,指白炽灯、CFLs、LED、OLED及其它能替换传统照明灯泡的所有灯泡产品)的新测试方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