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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就细说一下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的具体定义和要求!
什么是保险代理人-
1.保险代理人的登记
任何人士要成为保险代理人,必须经由一名保险人委任,并在保险业联会(联会)所成立的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登记委员会)登记。获委任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代表超过4名保险人,且其中不得有两名以上为长期业务保险人,根据《保险公司条例》,保险人须在其注册办事处或经保险业监督认可的地方,存放一份获委任保险代理人登记册,供公众查阅。为此,保险业监督己批准联会的注册办事处存放该登记册及供公众查阅。
保险人须在登记及注销获委任保险代理人之日起计7天内,向保险业监督呈交登记或注销的详情。在这方面,保险人向登记委员会提供有关详情也被视为遵守此项规定。登记委员会接获保险人通知后,须相应地更新登记册及通知保险业监督。
2.保险代理人的管理
根据《保险公司条例》第67条,保险人须遵从联会发出的保险代理管理守则,联会会定期修订该守则以配合市场发展。《保险公司条例》第68条规定保险人须就其委任的保险代理人对客户所发出的保险合约及作出与保险业务有关的交易行动负责。
保险代理管理守则主要订明登记及注销保险代理人的规则和程序、登记委员会处理投诉和要求保险人对其委任的保险代理人采取纪律行动的权力、作为保险代理人的适当人选准则及代理合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