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音视频记录仪单警部分
A:功能参数要求
备注:项为重要控标项
1. 外形尺寸:≤80*55*30mm (长*宽*高),主机重量≤150g,背夹和外设除外;
2. 音视频记录仪视频采集设备的存储介质应不能通过连接计算机直接被访问。需经过密码,权限认证方可进行访问。标配≧16GB存储容量,支持32G、64G、128G存储介质;
3. 音视频记录仪视频采集设备开机后自动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按下相应键,音视频记录仪视频采集设备自动开始记录视音频信息;按下停止键,音视频记录仪视频采集设备停止记录并且保存记录内容;
4. 视频采集设备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拍照中自动叠加信息,包括:时间、日期和使用者信息等。
5. 照片放大功能:音视频记录仪在本机进行照片浏览时,具有10倍放大浏览功能;
6. 重要视频标记功能:在摄录过程中可按下相应的按键对此文件进行重要标记;
7. 分段循环录制:录制视频文件设置为3、5、10、15、30、45分钟,支持循环录制开关功能;
8. 连拍功能:菜单可分别设置选择为:关闭(单张)、2、3、5、10、15、20张;
9. 屏保与关机:用于省电模式,支持屏保与自动关机功能, 30秒、1分钟、3分钟、5分钟;
10. 工作状态下裸机跌落≧2米水泥地面。该设备应能正常工作。数据不应丢失;
11. 充电功能:可通过专用适配器、车载充电器和USB口充电;
12. 执法记录仪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应大于等于160度;
13. 工作时间:持续工作时间应达到10小时,期间音视频记录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4. 异常处理智能功能:存储空间不足时,发出声音灯光提示,自动保存当前影像文件。电池余量不足时,发出声音灯光提示,并自动保存当前影像文件后并关机;
15. 具备有标准的USB MiniB物理接口,USB通讯协议为USB2.0接口,接口传输速率≧480Mps;
16. 开启夜视功能后,可看清距8m处的人物面部特征, 看清距样机15m处的人体轮廓;
17. 红外灯功能:采用8个红外灯设计,支持手动、自动开启红外灯模式;
18. 显示屏亮度:音视频记录仪显示屏应能显示全场白测诚信号,亮度不小于720cd/㎡;
19. 产品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中IP66要求;
20. 变焦功能: 实现2、4、6、8、16倍数码变焦拍照和摄像;
21. 分辨率≧2560×1080 30p;2304×1296 30p; 1920×1080 30p; 1440×1080 30p; 1280×720 60p; 1280×720 30p; 848×480 60p; 848×480 30p; 720×480 30p;
22. 照片像素:拍照分辨率≧7696*4429(3400万像素)、5408*3042(1600万像素)
4608*2592(1200万像素) 、3840*2160、 3072*1728、2688*1512(300万像素)
照片质量支持 优、佳、好设置;
23. 自动红外夜视功能:支持自动红外夜视开启,支持高、中、低三段光亮等级;
24. 视频回放控制功能:音视频记录仪在本机进行视频回放时,具有2倍、4倍、8倍、16倍、128倍快进回放功能;
25. 延时拍照功能:在拍照时,支持5S、10S延时拍照;
26. 延录与预录功能:延录触发后300S、600S;预录触发前10S内容;
27. 声光提示功能:开启后具有声光闪烁提示功能;
28. 白光灯功能:具有白光灯手电筒补光功能;
29. 可选用车载吸盘、做汽车记录仪使用,支持车载模式开关机,实现多功能执法;
30. 选配功能:内置GPS功能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