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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活计档案》中,玉壶的制作从雍正元年就已有,但大多数是收拾前朝留下的旧壶,雍正元年关于玉壶的记载还稍多,但是雍正二年以后直至十一年则很少做壶。 整个雍正朝总共收拾前朝壶和自作壶也就二十七把左右,这其中还包括了前面两类壶,并以第一类壶较多,真正的玉提梁壶仅在雍正元年的活计文件中有所记载:
“二月初十日,怡亲王交玉杏叶壶一件(随紫檀木座),玉茶壶一件、玉蒜头壶一件、玉提梁壶一件,王谕收拾见新,遵此。九月十六日,收拾得玉茶壶一件、玉提梁壶一件,怡亲王呈进讫。”
乾隆时期的活计档中,玉壶的制作数量比雍正时期增加很多,亦有玉提梁壶的记载,只是因为记载的特征模糊,实在无法和现有实物一一对应。
现存清中期的玉提梁壶有两种,一种为铜镶珐琅提梁玉壶,提梁为錾铜并镶掐丝珐琅。
另一种是全玉质提梁壶,即提梁亦为玉质,此种提梁壶目前仅见一件,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其壶身造型与前者如出一辙,羊首流,瓜瓣形壶身,只是瓜瓣上再浅浮雕层层花瓣,更为复杂精致。最重要者为提梁亦用玉做,以三条绞丝形的玉条,连接于半圆形莲蓬纹玉片上,形成提梁柄,与壶身相连处为荷叶形装饰。 整体来看,其所费玉料更多,此壶原藏永寿宫。
制作玉壶对原材料的需求很大,玉质要求也很高。从康熙到乾隆朝前期,出产美玉的和阗、叶尔羌地区被准噶尔部占领,西北交通不畅,玉路不通,宫廷用玉或为改制前朝旧玉,或靠进贡与走私玉料,故制作的并不太多。雍正十年还命大臣:「将好玉材料寻些送来」,说明宫廷玉料不够使用。 乾隆二十四年,清军彻底击溃了准噶尔部,巩固了西北边疆的统治,设置官府,将新疆地区纳入中央政府的统一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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