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名称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详情咨询 陈惠 <同步>
可见第十三条规定。
第十三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一)国务院批准的;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依据办法所述,小企业基本无法申请到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至少在中国内地是这样子的,相比之下,香港公司对企业名称的选择更大,企业可以不冠行政区划,甚至注册国际公司,环球公司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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