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法律问题咨询律师、佛山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 发布时间:2017-10-31 15:11:06,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418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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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纠纷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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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流程

很多被征收人一听说要拆迁,想到的就是赔多少钱,换几套房的问题,关注点落到最终结果上,往往忽略了拆迁的过程。关注结果是对的,但是,只关注结果,不关注过程,也很难获得满意的结果。

就像我们打一场仗,你不了解仗打到哪个阶段了,该冲锋的时候你撤退,该撤退的时候你盲目冲锋,这样打仗,你不被敌人打死,也要被自己人就地正法。今天,德凯律师团就给大家详细讲一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流程,让大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做到心中有主线,进退有据。

一、征地告知

这里的征地告知,是我们常说的“拟征地公告”,为什么是拟征,而不是征地公告呢?因为征地文件还没有报批,先提前预告一下。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这就是我们征地拆迁中常说的“防三抢”。

被征收人在此处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会将拟征地告知当做征地公告,在征地项目未获审批的情况下,就强征农民土地,这是属于违法征地,被征收人一定要睁大眼睛看清楚。

二、现状调查及确认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通俗一点讲,这个环节就是量地、量房,确定你家被划入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房屋面积、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情况等等。

被征收人在此处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经常将量地、量房确认单与补偿款的数字放到张纸上让被征收人签字,签完就认为你认定这个补偿了,当事人签字时一定要看清楚。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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