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瞰图/平面图(3D建模技术)
√高端画册(精美,有图有真相)
√概念规划设计文本(前瞻性)
√节能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案例多,经验丰富)
√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立项、批地、申请银行贷款、政府补贴)
√资金申请报告(申请专项资金)
√商业计划书(融资或者企业自用)
√招投标书(中标率高,价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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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建设项目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环评,环评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对于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达标排放等情形,一律不得批准其环评文件等。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北大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薛涛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简化环保相关的事前审批和流程,不光是简政放权的大方向下的具体举措,其实也是对环境管理走向注重实际效果的第二阶段的务实举措,从之前注重减排指标和前期审批,转向注重项目运行的全过程监管、实际的达标情况和对达成环境质量改善的持续效果。“不过,要做到前述这点,需要环保督查‘整风模式’持续严查严管,遏制和扭转高比例的‘小散污’现象,以及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排污许可证的推进、在线监测的铺开、虚假信息惩罚和逐步推进的环保信息公开。”薛涛指出。
值得一提的是,新《条例》在简化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在费用收取和罚款等方面注重了衔接,一方面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尽可能减轻企业负担。环保部门审批环评文件可以委托技术单位进行技术评估,所需费用由财政负担,审批、备案环评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企业和群众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