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注意事项 高企税收政策

  • 发布时间:2017-11-16 15:52:08,加入时间:2014年07月02日(距今40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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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注意事项 高企税收政策

1、由于材料比较繁杂,欲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应尽量提早准备;

2、应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仔细对照检查是否符合认定条件;

3、出具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时,注意选择经认定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且研发项目和销售合同必须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领域。

4、所有提供的材料的证据必须提供足够的、有说服力的佐证材料,例如:知识产权证明的所有人必须是申请企业,必须在有效期内等。

税收优惠

全国性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企业所得税优惠10%

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非高新技术企业为25%)。

例:企业净利润是100万,非高新企业需要缴纳25万的企业所得税,而高新企业需要缴纳15万。

2.研发费用可用来抵税,而且抵税比例比普通企业高75%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的175%在税前进行扣除,减少纳税。而高新技术企业正好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范围内。(注:该政策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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