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QS认证咨询机构是在国家QS生产许可制度QS认证制度指导下,帮助企业顺利通过化妆品QS认证牙膏QS认证,取得QS生产许可证书的专业咨询机构。
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起到清洁、保养、美化或消除不良气味作用的产品,该产品对使用部位可以有缓和作用。
1.4化妆品换(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共分为一般液态类、膏霜乳液类、粉类、气雾剂及有机溶剂类、蜡基类和其它类,这6个申证单元,其作用仅限于换(发)生产许可证。根据产品特性,将前四个申证单元,分为若干申证小类。
1.4.1 一般液态类:不需经乳化的液体类化妆品,分为4小类。
(1) 护发清洁类;
(2) 护肤水类;
(3) 染烫发类;
(4) 啫喱类。
1.4.2 膏霜乳液类:需经乳化的膏、霜、脂、乳液类化妆品,分为2小类。
(1) 护肤清洁类;
(2) 发用类。
1.4.3 粉类:散粉、块状粉类化妆品,分为2小类。
(1) 散粉;
(2) 块状粉。
1.4.4 气雾剂及有机溶剂类:含有推进剂的气雾剂类化妆品和含有易燃易爆有机溶剂的化妆品,分为2小类。
(1) 气雾剂类;
(2) 有机溶剂类;
1.4.5 蜡基类:以蜡为主基料的化妆品。
1.4.6 其他类:不能归属于以上五类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