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_九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慧邦资讯
提升高企申报难点之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得分攻略高新企业技术认定 慧邦国际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由10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专家团队,专注于广大中小企业所需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运行维护风险防范、企业高新收入专项审计、企业研发投入专项审计、软件著作权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人才定制”等一体的集成服务商,至今以服务1600多家高新企业,帮助客户获得国家扶持资金8000多万元! 如何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得分 总体原则一、保证数量足够。年均6项才能够达到A档的话,近三年的科技成果转化总数建议至少需要达到20项以上。二、确保质量过关。单纯的凑数没有意义,能够得到评审专家认可的科技成果转化才是有效的转化。 高分攻略要确保转化质量,仍然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 厘清逻辑关系。成果与转化结果是两个概念,不可本末倒置,举例来说就是一个发明专利转化成了一个产品,而不是一个产品转化成了一个专利;成果不能重复出现,转化结果可以重复出现。2 充实说明文字。今年的高企认定新增了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这一要求,因此,需要总体上将科技成果转化描述的清晰、准确、充实。 3 丰富证明材料。无论是科技成果还是转化结果,都需要大量的材料来支撑。比如科技成果是发明专利,那么证明成果的材料可以是专利证书,而证明转化结果的可以是转化当年的运用该专利技术的产品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越丰富,被认可的可能性更高。 慧邦股份欢迎您的到来,赶快拨打电话联系我们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财务需注意的问题高新企业技术认定 慧邦国际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由10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专家团队,专注于广大中小企业所需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运行维护风险防范、企业高新收入专项审计、企业研发投入专项审计、软件著作权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人才定制”等一体的集成服务商,至今以服务1600多家高新企业,帮助客户获得国家扶持资金8000多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提供的材料中,财务指标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高企认定的企业财务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首先应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项目,并且核算到每个研发项目和二级明细科目; 2 单独在成本类科目设置一级科目:研发费用。二级科目: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 3 各项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应按以下的分类项目进行归集: 人员人工 直接投入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 无形资产摊销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 其他费用 4 费用明细项目的开支金额比例应针对研发项目的本身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5 费用明细项目的开支应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注意区分生产成本和研发费用区别,防止将生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 6 各项研发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 直接费用:设备费、材料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管理费用及绩效支出 7 人员人工:需在研发费用-人员人工的凭证后附研发人员工资表,并核算到每个研发项目如同时出现研发多个项目的情况,应提供人员人工的分摊表; 8 折旧费与长期待摊费用:需在研发费用-折旧费与长期待摊费用的凭证后附费用明细表,如同时用于研发多个项目的情况,应提供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分摊表; 9 设计费用:需在研发费用-设计费用的凭证后附设计合同,并且核算到每个研发项目,自行设计的费用在人员人工和直接投入中归集; 10无形资产摊销:需在研发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凭证后附明细表,必要时附上购入合同。如出现该无形资产用于研发多个项目的情况,应提供无形资产分摊表; 11高新技术取得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通常会计处理为: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债计入借款或其它应付款处理,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规定计入补贴收入,新准则要求计入“递延收益”或当期“营业外收入”具体处理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12 关于财政性资金的规定如下: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慧邦股份欢迎您的到来,赶快拨打电话联系我们吧~~~ 高新企业技术认定 慧邦国际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由10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专家团队,专注于广大中小企业所需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运行维护风险防范、企业高新收入专项审计、企业研发投入专项审计、软件著作权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人才定制”等一体的集成服务商,至今以服务1600多家高新企业,帮助客户获得国家扶持资金8000多万元! 对涉税法律服务市场的专注与精耕,是明税区别于其他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和专业所的最重要特色之一。提供优化的税务方案是明税的专业追求。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国家税务局在稽查工作中,发现某企业在申请认定时高新技术领域为高新技术专业服务,且申报的主要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为技术性收入,但其实际主营收入却为产品销售收入,且占年度总收入90%以上。经查实,所销售产品并非自身生产制造,也非委托外单位加工制造,而是源自纯粹“购销关系”的商业购销行为。这种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势必会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税务风险。 一、高新产品(服务)的范围高新技术企业在申请认定和享受税收优惠时中,通常较为关注的是核心知识产权以及科技人员、研发费用、高新收入三项指标是否达标,却易忽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范围,往往存在如上述案例中企业主要产品(服务)与申请认定的高新领域不一致情形。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对这一产品(服务)的范围作出了专项规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主要产品(服务)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由此企业以主要产品(服务)所属的高新领域为主领域,其他的为次领域。 二、企业总收入的执行口径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要求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这个总收入概念常被某些高新技术企业误解,既有执行会计准则中销售(营业)收入口径的,也有执行《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中收入总额口径的,在计算收入指标比例及纳税申报中,往往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对总收入也作出了专项解释,文件中规定总收入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可见,总收入是税法规定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