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注册商标时的三种情况。

  •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4:19,加入时间:2017年05月16日(距今293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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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可以整体注销商标也可注销部分制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申请注销商标经过审批后,该商标的专用权或者注册商标专用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注销申请日之后起终止。

二、注册人已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的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该商标注销。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注册商标,其专用权自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之日起终止。

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满后,没有提出续展申请。这是商标局鉴于注册商标已经失效的事实做出的注销行为,不需要任何人的申请,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自有效期满次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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