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_平江律所_浙江企业法律顾问

  • 发布时间:2017-11-23 11:35:35,加入时间:2017年06月09日(距今25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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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依法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 (三)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规定企业法律顾问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权限、程序和工作时限等内容,确保企业法律顾问顺利开展工作。 法律顾问作用 1.防患未来的法律风险 2.处理已经存在的问题 3.促进聘请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4.节约费用(预防损害发生的角度)。 5.管理层和董事会的参谋。 6.法律和政策的执行者。 7.企业目标管理的支持者。 8.商务合同的实践者。 9.企业自律制度的维护者。 10.企业内部纠纷的仲裁者。 11.业绩和风险的协调者。 12.企业合法权益的捍卫者。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奖励和处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违法干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侵犯所出资企业和企业法律顾问合法权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木几关处理。 附则 企业和企业法律顾问可以依法加入企业法律顾问的协会组织,参加协会组织活动。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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