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材料
外国(地区)代表机构设立
第一步,需要在网上进行申报,条件符合后才能受理。
(一)所需材料:
1. 申请书(正本)
2. 任命书(正本)
3. 首席代表个人首席代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护照复印件、4张2寸照片
4. 开业合法证书
5. 银行资信证明
6. 公司介绍(正本)
7. 提供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台港澳、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
驻在证明正本
8. 厦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正本,期限在1年以上)房产证的复印件
(二)材料的要求和范本:
(1)申请书要求
2) 申请书须贵公司懂事长或总经理签名,并在签名旁打印上签名者的
外资代表处执照证件清单如下:
1、批准证书正、副本。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电子营业执照一套。
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正、副本及IC卡。
5、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各一枚。
6、国税和地税正、副本。
7、外汇登记证。
8、海关登记证。
9、统计证。
10、财政登记证。
11、检验检疫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