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精神,逐步取消包括“双软认定”在内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不再对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进行资质认定,但是国家对软件产业的优惠政策仍然有效执行。菏泽省软件行业协会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多年“双软认定”的工作经验,在充分了解全市软件企业对软件企业资质评估、软件产品评估需求基础上,联合省内部分骨干软件企业、相关协会共同起草了《软件企业评估规范(试行)》和《软件产品评估规范(试行)》,日前,两个标准规范已获省质监局批准立项,并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决定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经研究决定,协会组织开展“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服务(试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的自愿接受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评估的企业。
二、评估标准
1、《软件企业评估规范FJSIAB》(附件1);
2、《软件产品评估规范FJSIAB》(附件2);
3、《菏泽省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实施细则》(附件3)。
以上标准可在协会网站“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栏目。
三、评估时间
1、软件企业评估时间原则上为每季度一次。评估资料提交时间为1月1日-15日,4月1日-15日,7月1日-15日,10月1日-15日。
2、软件产品评估时间为每两个月一次。评估资料提交时间为1月1日-15日,3月1日-15日,5月1日-15日,7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11月1日-15日。
备注:评估批次视申报情况可以适当增加。
四、评估费用
协会本着为会员服务的宗旨,“双软评估”对本协会会员单位采取免费方式。
四、评估结果
自初审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在中国软件企业评估联盟的网站上公示评估结果。评估合格的软件企业及软件产品将颁发加盖“中国软件企业评估联盟”印章的统一式样证书。评估结果及证书在“中国软件企业评估联盟”成员所在地区互通互认。软件企业评估有效期为一年,软件产品评估有效期为五年,具体年限以发证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