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利息过高怎么办?贷款利息太高不还会起诉吗

  • 发布时间:2019-09-23 17:45:29,加入时间:2016年08月19日(距今3258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
  • 公司: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陈律师,手机:13922319176 微信:chen21070529 电话:18620925766 QQ:522542947

陈律师电话:;号:chen      QQ:。陈律师是广州专打起诉银行信用卡、储蓄卡异地被盗刷赔偿纠纷律师,擅长信用卡盗取密码刷卡消费、起诉银行承担未履行储蓄卡、信用卡安保义务诉讼案件,胜诉率高。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案例

     2010年7月5日,刘某为了做生意向朋友李某借款6000元,并向李某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半年,还要求李某不要将借款之事告诉刘某的妻子张某。2011年1月20日,李某要求刘某偿还借款,刘某拒绝偿还,李某又向刘某妻张某要求偿还借款,张某回应不是其借的,也不知道其夫刘某向李某借钱一事,因此不同意偿还。无奈,李某将刘某与张某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二者共同偿还6000元借款。夫妻一方擅自向他人借钱,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

    陈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的借款,出借人通常会同时起诉夫妻双方,要求被告(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另一方能够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借款人个人对出借人承担偿还责任:

    (一)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各自所有,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约定的;

    (二)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三)借款人所借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出借人出借款项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

    (四)借款人的借款行为违法,且违法所得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五)借款的用途有悖公序良俗,违反夫妻共同生活的基本目的;

    (六)出借人与借款人恶意串通,损害配偶利益的。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