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标淮专利实行注册指定国家专利的制度,在过渡期内被指定的专利局有中国专利局、英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中国的发明专利申请有资格获得香港标准专利权。
一、申请标准专利的注册程序和所需资料
第一阶段:申请记录
第一次注册是请求对指定专利申请进行登记。申请人在中国、英国或欧洲(指定英国)的专利申请在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的任何时候,应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出登记请求 ( 即申请标准专利 ) 。登记请求应包括下列文件:
已发表的指定专利说明书副本 (你需确认该说明书副本是有关指定专利当局所发出或备存 文件的真实副本);
记录请求书(申请人资料: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中英文))
如申请人与公开文本中不一致,需提供一份申请权转让的证明文件;
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
第二阶段:请求注册和授权
第二次注册是请求对指定专利申请进行注册并对此件指定专利说明书中的发明授予标准专利。注册和授权请求应当在指定专利申请被指定专利局授予专利权之后 6 个月内,或者指定专利的记录请求书在香港公开之日起 6 个月内(以在后的日期为准)提出。
二、有效期及年费
1、自原指定专利的申请日起20年但生效日期须从香港政府公报刊登授权公告之日起开始。香港标准专利一经批准即具有独立性,不受原指定专利法律状态变化的影响。
2、自批准日起第3年届满前3个月内缴续期费,而后每年届满前均应缴续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