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人和装修施工合同纠纷咨询律师

  • 发布时间:2024-03-15 09:41:45,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1日(距今4159天)
  • 地址:中国»广东»佛山: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中盛大厦16层(千灯湖地铁
  • 公司:梁慧律师【个体】,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梁慧,手机:13631365644 微信:lyf59lh QQ:1838479509

律师咨询电话:(梁律师),QQ号码:.。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广东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团队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A.  佛山地址:佛山禅城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19房。。

法律咨询电话:(梁律师),QQ号码:。:.

公交站:广东工大站,2.地铁站:区庄c出口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