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电话:(梁律师),QQ号码::.。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广东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团队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A. 佛山地址:佛山禅城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19房。。
法律咨询电话:(梁律师),QQ号码:。:.
公交站:广东工大站,2.地铁站:区庄c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