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么追债?广州天河民间借贷官司律师

  • 发布时间:2019-12-17 08:30:29,加入时间:2015年07月10日(距今366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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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电话:;号:chen    QQ:。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公司股权、个人债务纠纷律师,特擅长民间借贷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公司破产清算律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 有句话说这么形容欠债的人:借钱的是时候是孙子,还钱的时候是大爷,这话可以反映出来讨债有多难了。但再难、再愤怒,也不能为了追债,置法律于不顾。否则触碰了法律这条高压线,债追不回来还受到处罚,赔了夫人又折兵。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扣押东西,是解决债权债务纠纷非常有效的一种方法。看似没错,因为没钱还债那就要东西来换天经地义,但是,“扣押东西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一种典型的“非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其违法性主要表现在非法采用强制手段剥夺对方对车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妨碍对方行使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严重的侵权行为。

  实施侵权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扣押东西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如果是债务人无钱还债,同意以扣押的财物抵偿债务,那么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就毋庸置疑了。

  非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包括

  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私自扣人、扣钱、扣物、扣货是非法行为。

  行骗行抢,行贿受贿、打人伤人、暴力胁迫、毁人财物也是非法行为。

  非法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身体健康,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侵害他人名誉、肖像权、监护权、著作权、发明权等。

  侵害第三者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讨债时,时刻把讨债的合法性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才不至于把本对我们自己有利的讨债问题转变成为触犯法律的行为。

  当然,被讨债时对侵犯自己权利的事也不要因为还不上债而选择听之任之,而是学会保护自己的其他合法权益。

  这样说不是让被讨债的人有恃无恐而赖账,因为不能用非法手段解决债务纠纷,法律武器也能很好的、有力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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