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方(发货方)提供:
1.装箱单(品名,原产国,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件数,净重,毛重);盖章右下角
2.发票(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币制,单价,总价);盖章右下角
3.手册复印件,盖章右下角
4.报关委托书;盖章右下角
5.报关草单;
6.运载货物的车牌号(柜车需要提供柜号)。(出口一般贸易总金额超5万美金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
进口方(收货方)提供:
1.装箱单(品名,目的国,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件数,净重,毛重);盖章右下角
2.发票(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币制,单价,总价);盖章右下角
3.合同(注明合同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件数,币制,单价,总价);进出口双方盖章右下角 ,如果有外商要外商盖章
4.报检委托书(在出口加工区检疫局申请入境货物通关单);盖章右下角
报关委托书;盖章右下角
5.报关草单;
6.运载货物的车牌号(柜车需要提供柜号,车牌与出口报关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