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说》,在征引文献时,将谢物信书误为报信物书,以致宾主关系颠倒。这一错误,董其祥先生早在上世纪80年代所撰的《秘色瓷考辨兼论蜀窑秘色瓷》一文中已经指出(参见《中国古代陶瓷的外销 》中国古陶瓷研究会,中国古外销陶瓷研究会1987年晋江年会论文集》,紫禁城出版社 , 1988年),但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后来的研究者在热爱家乡情节的主导下,将清代唐、朱二人的错误进一步加以引申、附会,进而得出了四川邛窑曾经烧制秘色瓷的观点。虽然古代文献中没有四川瓷窑烧制贡瓷的记载,但现已发现的带铭文的印模和实物,以及一些官样造型的陈设器,却可以证明四川古代瓷窑曾经烧制过贡一、邛窑贡瓷据目前已发表的考古资料,邛窑遗址曾先后出土过2件刻有“官样”铭文的印模。1.1986年在邛崃十方堂窑址发掘中,出土一件盒盖模(外模)。半圆形,外拱内凹。直径8.8厘米,高3.5厘米。凹面的主体图案为莲瓣、葵瓣、菊瓣纹,以联珠、草叶纹相衬。拱面刻“乾德六年二月上旬官样,杨全记用”十四字铭文(见陈显双:《邛窑古陶瓷简论——考古发掘简报》,耿宝昌主编:《邛窑古陶瓷研究》第198——199页,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2年)(图3之8)。2.1993年在邛崃市邛窑唐代民居建筑遗址出土一件莲花纹盘印模(内模)。印模直径13厘米,厚3.3厘米。印模背面有深浅不一的不规则圆形气孔,应是烧制时的防裂气孔。印模正面的壁为五瓣花口,模面中心雕刻排列规整的莲子(共40粒),莲子外刻一圈凹弦纹,弦纹外刻一周花蕊(图1)。印模背面阴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