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宅可以注册公司

  • 发布时间:2024-03-18 00:00:00,加入时间:2013年12月02日(距今420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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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跟住宅可以作为公司注册地址吗

很多人在厦门创业的人会被它的高消费和高房租吓住,资金可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厦门的上班族每个月很大一部分工资需要用来交房租。更别说创业的人了,在开始的时候都是需要满打满算的,可以节约的地方尽量节约。这时候不禁有人疑问,既然商业楼的房租那么贵,那我把公司注册在居民楼可以吗­

规定,一般注册公司,都是必须的用商用性质的楼宇,如果非要用住宅小区的地址,那么就要把住宅改成商用,才能通过公司注册。这个时候,就需要居委会盖章同意你的地址变为商用了。将住宅变更为经营用途是比较严格的,住宅改商用需要提交,没有本栋楼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签字,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住房的证明,居委会通常是不给盖公章的,当然现实情况也不尽然,至于使用什么手法,只要让居委会同意盖公章就可以了。如果这样不行也没有其他别的办法。所以说厦门居民楼注册公司是可行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设立登记或住所(注册地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2、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股东(出资人)或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3、在企业设立登记的时候如果您的注册地址是住宅,请您在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上加盖居委会公章。(并在房产证复印件上有房主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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