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8日,交通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宣告网约车的合法化。中国由此成为世界上个从法律层面为网约车“正名”的国家。
的确,网约车作为一种市场自发创新模式先行先试,并受到管理规定的放行,大大激发了“榜样的力量”和市场创新的活力。以滴滴打车、首汽约车、易到、享约车等网约车平台为代表的一批新经济形态的出现,重新定义了社会的需求与满足方式,也同时不可避免与既有的社会管理体系产生摩擦甚至是冲突。如何处理好这种摩擦,网约车的合法化,显然彰显了一种积极的开放态度和管理价值的示范,但这却并非是全部。
网约车合法化之后,基于各个地方新政的内容不尽相同,有人形象地说,网约车的“打怪”之旅才刚刚开始。比如,依照现有政策,网约车企业必须在每个地方获得牌照。而如今已逾期一年,在全国近3000个县市中,获得网约车牌照的企业只占到一小部分。依照这一速度,“合法化”的落地过程之漫长可以想见。
安徽云联城市交通信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网约车平台“享约车”符合网约车新政各项规定,具备国家及各级地方相关部门网络约车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具备线上服务能力,服务区域为全国
由7部门联合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